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商务部重点做好这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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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国新办举行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商务工作是国内大循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联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重要作用。近年来,商务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优势,加快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是促进高水平开放,优化营商环境

出台实施《外商投资法》,累计推动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和文件500多部。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从2017年的93项降到2022年的31项,扎实推进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等高水平开放平台建设,出台《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加入CPTPP进程,推动DEPA成员国成立中国加入DEPA工作组,加快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

二是促进内外贸一体化,推进标准制度衔接

在浙江等9个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促进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等相衔接。推进服务业商贸流通标准化专项试点,制定电子合同、生鲜电商等领域标准,推动标准与国际接轨。

三是促进城乡协调,建设现代流通网络

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累计改造县域综合商贸服务中心983个,乡镇商贸中心3941个,支持建设县级物流配送中心506个,乡镇快递物流站点650个,补齐县域商业短板。扎实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发展智慧商圈,在80个城市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建设1402个便民生活圈,服务3200多万社区居民。

四是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加强重点领域重点市场建设

累计设立165个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覆盖31个省份,更好地对接国内国际市场。推动取消对开展二手车经销不合理限制,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加快建设统一汽车大市场。


周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制度型开放,强化制度规则统一

稳步扩大规则、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完善体制机制,增强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能力。

二是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开展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

推进京津冀、长三角商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区域合作机制,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市场一体化水平,以点带面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三是推动设施网络建设,促进互联互通

加强县域和城市商业体系建设,补齐流通网络短板,健全全国流通骨干网络,完善城乡流通体系。

四是加快数字化赋能,促进模式业态创新

加快推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推动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规范健康发展,以数字化赋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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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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