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关申报小知识:令人“爱恨交织”的“水果之王”——榴莲

通关申报小知识

令人“爱恨交织”的

“水果之王”——榴莲



榴莲(学名:Durio zibethinus Murr )也做“榴梿”, 主要生长在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等地。其果皮坚实,密生三角形刺,果肉是由假种皮的肉包组成,肉色淡黄,粘性多汁,气味特殊,口感却细腻香甜,爱其香甜者赞之,厌其异臭者避之。榴莲果肉营养丰富,含有多种维生素和矿物质,是一种极具经济价值的水果,享有“水果之王”的美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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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进口品种





  金枕头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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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枕头的果实体形大,单果重量可达3-6公斤,果壳呈黄色,外壳的刺比较尖,果肉多、味道甜,出肉率较高,果核较小,是最常见的品种。


  青尼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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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榴莲形状饱满,果肉和果核也呈圆形,表皮青绿色,外表的刺多并且密集,果肉细腻,味道浓郁。


 猫山王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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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山王的果肉厚实,颜色呈金黄色,甘香清甜,产量较少,是高价值的榴莲品种。


 苏丹王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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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丹王是马来西亚的一个榴莲品种,产量大,果肉香浓,果核大,口感密实绵干,色泽较浅,是适合甜品蛋糕的原材料。






商品归类




我国进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3年版)》(以下简称《税则》)08章榴莲初级产品主要分为以下3类,分别是鲜榴莲、冷冻榴莲、干榴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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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入08章的榴莲初级产品可以是新鲜的(包括冷藏的)、冻的(无论是否事先蒸过或用水煮过或含有甜物质)或者干制的(包括脱水、蒸干或冻干)。

归类易错点:

08.13榴莲干果与20.08榴莲干、1106.30榴莲果干粉归类。

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规定,税目08.13的干榴莲加工工艺应为晒干、蒸干、冻干,超出08章加工工艺范围的渗透脱水等榴莲,应归入税目20.08项下;而用榴莲(08章产品)制成的细粉、粗粉则应归入品目1106.30项下。






规范申报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2023)》(以下简称《规范申报》)规定,榴莲规范申报要点包括:



0810.6000鲜榴莲

1.品名;

2.制作或保存方法(鲜);

指商品具体的制作方法或保存方法,根据各税目的要求不同有所区别。例如,税目08.10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鲜”,税目08.11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冷冻”,税目08.13项下榴莲的制作或保存状态应填报为“干”。

3.等级;

不同国家、产区、品牌的榴莲等级分类方法不同,须按商品具体情况完整填报。例如,A级、B级,或一级、二级等。

4.种类(如金枕、干尧、青尼等);

5.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须填写制造商或经销商加在商品上的品牌标志,实际需要申报中文或外文品牌名称。

6.注册厂商。

须填写种植商或加工企业的名称。



0811.9090冷冻榴莲

1.品名;

2.制作或保存方法(冻)。




0813.4090干榴莲

1.品名;

2.制作或保存方法(干)。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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