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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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国新办举行“权威部门话开局”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副署长孙玉宁就跨境电商发展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并表示,跨境电商从无到有、“买全球”“卖全球”,已经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新动能,也是推进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抓手。



过去五年,跨境电商进入快速发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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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从2018年进出口1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22年的2.11万亿元人民币。

全国的165个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已成为跨境电商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覆盖31个省市区。




跨境电商是国际贸易领域的新业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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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现出碎片化、海量化、信息化的独有特点。

数据显示,跨境电商的进口清单数量是同期货物报关单数量的56倍,每单平均价值不足货物报关单的万分之三。

监管面临新挑战,如海关监管过程中查获枪爆物品、毒品、管制类精神药物、侵犯知识产权物品、“异宠”等违禁品。



打造适合跨境电商特点的海关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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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原有“企业对个人(B2C)”的基础上,提出了更好服务于“企业对企业(B2B)”“企业对企业对个人(B2B2C)”的监管政策。

在过程中加强科技赋能,开发应用上线了统一版跨境电商监管信息化系统,实现了对交易、支付、物流等相关数据的集成管理。

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备案无纸化,实现“一地备案,全国通用”,截至2月底,在海关备案的跨境电商海外仓企业已经达到1713家。



下一阶段主要做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要在强监管上“下功夫”。一是运用智能化的验核手段,通过对报关单证的真实性验核,防范跨境电商走私行为;二是加强与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的协作,把风险防范关口前移,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风险和海关监管风险;三是广泛开展商品条码应用,加强对商品溯源管理,让消费者安心放心;四是持续关注境外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另一方面要在优服务上“出实招”。一是支持跨境电商企业电子缴税,便利企业线上办理;二是推广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用”,进一步提升物流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三是强化数据分析服务,为新业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预期引导;四是优化海外仓申报流程,服务企业进一步扩大出口;五是持续完善进出口退货措施,解决企业和消费者的“后顾之忧”。


来源:国新网 \ 上海市电子商务和消费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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