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
沪跨商协字〔2017〕第025号 会长: 李九鹏 |
关于重申外部使用协会品牌的公告 |
随着协会品牌影响力的持续提升,近期,有公司、机构、个人在未经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利用本协会名义,向会员企业和社会公众推出商务对接、专业培训、会展咨询等活动,并出具行业协会研究报告,涉嫌利用“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名誉谋取利益。为切实维护协会品牌声誉,保障会员单位的权益,现将协会品牌使用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使用范围
经协会秘书处审核认可的会员单位主办的各类活动;
经协会授权的各类社会组织主办的相关活动;
协会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以协会名义邀请参会嘉宾;以协会名义申请各类会议补贴;协会作为协办方、联合主办方;对外宣传、会务资料、会议现场等使用协会名称、LOGO;发布会议成果等。
申报流程
填写《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会员活动申请表》;
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协会品牌开展活动。
其他事项
本会谨在此要求未经协会同意使用协会品牌的相关机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此类侵犯行为,协会保留诉诸法律手段和追究违法所得的权利;
各会员单位应共同维护协会声誉,对于违规行为应主动向协会秘书处通报;
秘书处将对相关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通报、责令整改;
协会作为非赢利性机构,旨在充分发挥行业力量,推动共同发展。如有公司、机构或个人有意向与协会开展任何合作,请通过书面方式向协会提出申请,签署战略协议后方可开展。
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
2017年4月17日
经办单位:协会秘书处 经办人:何剑鸣
电子邮件:15601705959@163.com 联系电话:(021)22365552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