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模突破1000亿元

3月25日商务部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记者提问:近日,商务部等六部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的通知试点范围扩大至所有的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商综试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所在城市。请问,扩大试点范围基于怎样的考虑?对于“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将起到怎样的作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表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自2018年11月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以来,各相关部门和地方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规模已经突破了1000亿元。同时,风险防控和监管体系也在逐步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有力有效,具备了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条件。
当前,我国整体的消费需求、特别是在中西部地区、三四线城市的消费需求不断提升,对优质进口产品的需求旺盛,更多的消费群体愿意“不出境、买全球”。
此次扩大试点范围,主要是从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出发,推动跨境电商进口更好地发展比如,今后相关区域所在的城市,只要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即可开展业务,便利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灵活调整业务布局,便于消费者更加便捷地购买跨境商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同时着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各试点城市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促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带动更多的境外优质商品进口,进一步丰富国内市场供给,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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