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规模增长、增速放缓”外贸新常态环境下,跨境电商蓬勃发展,凭借线上交易、非接触式交货、交易链条短等优势,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冲击、加速复工复产,成为我国经贸发展新亮点与增长点。
本文将全方位介绍跨境电商进口税收政策,帮助企业掌握政策,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 首先小编带大家回顾一下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前世与今生。 2012年8月,上海、重庆、杭州、宁波、郑州5个城市作为首批5个试点城市,率先开展跨境电商进口试点业务。跨境电商的税收政策沿革共有3个阶段,分别是2012~2016年的试点初期、 2016~2018年的快速发展期,以及2019年后至今的全面发展阶段。 试点初期阶段(2012至2016年) 该阶段对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个人物品监管,按照个人邮递进境物品征收行邮税。税率方面参照同期《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享有50元以下免征额度。此阶段对于个人跨境购物额度未设相应限制,仅根据行邮快件监管要求设置单票5000元最高额度,并且要求商品申报数量符合“个人合理自用”原则。 快速发展阶段( 2016至2018年) 此阶段主要的税收监管政策有《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以及《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主要政策规定为: (1)采用正面清单管理模式,限正面清单内所列税号对应商品准予开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 (2)设置单次交易限值与个人年度交易限值。跨境零售进口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20000元。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3)明确跨境商品完税价格与适用税率。商品完税价格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商品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全面发展阶段(2019年至今) 此阶段的主要税收政策调整体现在《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 (1)上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次交易限额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制上调至26000元; (2)低于26000元年度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进入年度交易总额。 为便利大家比较,将三阶段的税收政策以表格形式呈现。 试点初期阶段 快速发展阶段 全面发展阶段 商品范围 个人生活消费品(国家禁限类商品除外) 正面清单内的商品 正面清单内的商品 交易限额 “个人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单次限值1000元人民币、单件不可分割超1000元人民币的商品 单次限额2000元人民币,年度限值20000元人民币 单次限额5000元人民币,年度限值26000元人民币 计税方式 参照行邮税税率计征税款、税额小于等于人民币50元的,免征 按商品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70%征收,超单次限值、累加后超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按一般贸易征税 1. 按商品增值税、消费税税额的70%征收; 2. 完税价格超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且一件商品,按货物税率全额征收且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3. 年度交易总额超26000元按一般贸易管理。 上述每一阶段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调整,都充分考虑了保障民生、让利于民与强化监管、保障税负公平的利益权衡与政策博弈,体现了科学立法、立法为民的基本原则。 接下来,小编将从实操层面为大家介绍跨境电商税收征管业务流程。 主要监管要求体现于海关总署 2018年194号公告。 · 1 · 跨境零售商品的完税价格为实际交易价格,包括商品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这项规定也成为对跨境商品审价的基础原则之一。 · 2 ·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款征收采取代收代缴制度,消费者(订购人)为纳税义务人。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或申报企业作为税款的代收代缴义务人。 · 3 · 跨境电商税收征管采取“汇总征税+循环担保”模式,代收代缴义务人企业向海关提交足额有效的税款担保,海关对符合监管规定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时段汇总计征税款。 · 4 · 在单证放行30天后,对于未发生撤单或发起退货申请的清单,代收代缴义务人需在放行后31日至45日内向海关办理纳税手续。待税款缴纳完毕后,对应的保证金额度即会返还账户,作为后续业务担保使用。 小提醒: 同时海关正积极创新税收担保模式,现已支持保证金、银行保函、保单等各类担保模式,为跨境电商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了解完跨境电商的税收征管流程,小编将通过几个小案例进一步为大家讲解跨境电商税收政策合规要点,帮助企业合规经营,规范申报。 促销优惠价格申报问题 案例1: 存在税差商品的归类合规问题 案例2: 非正面清单商品归类合规问题 案例3: 小提醒: 对于企业自查发现的商品归类申报有误或价格申报错误等情况,可向海关稽查部门开展主动披露,符合条件的,在补缴相应税款后,可免于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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