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提出要推广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下文将为您带来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业务的知识分享。
什么是跨境电商
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
在原退货模式中,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想要退回到企业,需先把商品原状退回到出口申报地海关。而在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模式中,已零售出口的商品在退货时可不经原出口海关,转由其他海关(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中规定的20个直属海关试点)退运入境。该模式的开展,为企业灵活选择更加经济、便利的退货通道提供了政策支持。
出口跨关区
退货相关政策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94号)
《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4号)
《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出口发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67号)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号)
《关于延续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3年第34号)
出口跨关区退货流程
企业提交退货申请
01
企业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提交退货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海关审核
02
海关对企业提交的退货申请及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退货商品是否符合退货条件、退货原因是否合理等。
查验货物
03
经审核通过后,海关对退货商品进行查验,核对退货商品与原出口商品的一致性、商品数量及质量等情况。
办理退货手续
04
查验无异常后,海关为企业办理退货手续,准予退货商品入境,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后续监管。
出口跨关区退货优势
降低企业成本
传统退货模式下,商品只能退回原出口海关,对于距离原出口地较远的企业,物流成本高昂。而跨关区退货允许企业选择更近、物流更便捷的关区退回商品,能有效减少运输距离和费用。
同时,在原退货模式中商家需提前在海外仓库进行理货,对从不同关区出口的商品进行分类再走退货流程。而跨关区退货能让企业将商品一次性退回国内再进行分拣,省却了海外理货的过程,有效节省企业的成本。
缩短退货时间
以往退货受关区限制,商品运输时间长,导致企业处理退货周期久。跨关区退货打破这一限制,企业可将商品退至临近关区,大幅缩短物流运输时间,加快退货流程,提高客户满意度,增强市场竞争力。
提高通关效率
海关针对跨关区退货业务制定了专门的监管方案,优化管理流程,使数据申报、审单、查验及后续处置等环节更顺畅,提升了整体通关效率。
减少货物损失风险
部分商品因退货时间长、运输距离远,易在途中损坏或变质。跨关区退货缩短运输时间和距离,降低了货物在运输和仓储过程中的风险,有助于企业减少损失。
出口跨关区退货注意事项
退货商品范围
退货商品应为原出口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9610)模式下的商品,且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海关监管要求,国家禁止进出境的货物、物品不予办理退货手续。
退货免税时间限制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申报出口的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不含食品),因滞销、退货原因,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可申请全部或部分商品退货
根据《关于全面推广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44号),退货企业可以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申报清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所列全部或部分商品申请退货。
出口跨关区退货
监管模式试点范围
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深圳、黄埔、成都、乌鲁木齐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
来源:黄埔海关1236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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