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下面,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有关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开展探索,高标准对接国际经贸规则,深入推进制度型开放,更好发挥示范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大家知道,近年来,世界开放指数不断下滑,单边主义、保护主义加剧,多边主义、自由贸易受到严峻挑战。自贸试验区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创新发展的“先行者”。在自贸试验区自主开展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验,并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试验成果,是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举措,彰显了我国坚定维护多边贸易体制,践行自由贸易理念的鲜明立场,也将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2023年11月,国务院印发了《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80条措施,打造国家制度型开放示范区。经过一年多的先行先试,80条措施已基本落地,开展了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制度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较高含金量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提供了“自贸经验”。
为用好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型开放试点经验,在更大范围释放制度创新红利,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深层次改革、高质量发展,经过充分评估论证,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将试点成熟、成效显著、风险可控的77条试点措施向更大范围复制推广。其中,34条复制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43条复制推广到全国。77条措施主要聚焦7个方面:
一是加快服务贸易扩大开放,包括8条措施。优化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政策等4条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推进电子支付跨境应用等4条推广到全国。
二是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包括12条措施。优化国际中转集拼平台运作模式等8条措施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鼓励采信商用密码检测认证结果等4条推广到全国。
三是率先实施高标准数字贸易规则,包括15条措施。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等5条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等10条推广到全国。
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包括8条措施。规范商标注册公告和初步审定公告内容、加强农用化学品试验数据保护等8条都推广到全国。
五是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改革,包括15条措施。提高有限竞争项目信息透明度等13条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提升采购平台数字化水平等2条推广到全国。
六是推动“边境后”管理制度改革,包括13条措施。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4条推广到其他自贸试验区,深化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等9条推广到全国。
七是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包括6条措施。建立风险预警制度、加强监管互认与合作等6条都推广到全国。
下一步,商务部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重点推进企业和群众急需的试点举措落地见效,在更大范围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充分释放制度型开放红利。
《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总体方案》印发以来,上海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和各相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着眼服务国家大局,着眼深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压力测试,着眼统筹开放和安全,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全力推动80条试点措施的落地见效。主要体现为“四个进一步”。
贸易投资便利化进一步提升。聚焦航运便利化,优化国际中转集拼运作模式,对境外启运、洋山中转、运往第三国的货物免于检验,整体作业时间减少50%,带动洋山港国际中转集拼货物比例从12.6%提升到18.6%,在全球集装箱港口绩效排名跃升首位。聚焦资金便利化,累计开立自由贸易账户17.9万个,设立外汇局主管的跨国公司跨境资金池169家,更好满足了企业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的需要。聚焦通关便利化,对酒类实施便利化标签政策,有效降低了企业成本。
数字贸易创新进一步提速。突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升级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数据交换系统,完成与新加坡“一次申报、双边通关”试点,实现企业申报数据的智能转换和共享。突出关键应用开发,建设跨境电子发票互操作平台,完成上海和新加坡、日本企业间的验证测试。突出数据跨境流动管理,聚焦企业诉求最高频的行业,制定金融、贸易、航运三个领域的数据跨境流动负面清单。在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首创设立数据跨境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数据跨境服务,帮助数据处理者高效合规开展数据跨境活动。
“边境后”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着力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强化政府采购和招投标改革一体推进,2200多个采购项目采用新规则,1000多个项目发布中英文公告。不断提高劳动者权益保护水平,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建持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队伍,搭建“调解、仲裁、审判”一站式劳动人事服务平台。
制度型开放红利进一步释放,通过扩大开放培育了一批新的增长点。比如,推动建设国际再保险交易中心,吸引了26家国内外保险公司入场,提高再保险的承保能力,实现由单向开放向双向开放突破升级,登记分出保费突破1300亿元。再比如,出台全国首部专门规范保税维修的地方性法规《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保税维修业务发展若干规定》,进一步推动保税维修新业态创新发展、规模提升。2024年,上海关区保税维修进出口规模超过了1200亿元,同比增长73.9%。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不断拓展应用场景,持续释放制度创新红利,形成更多“上海经验”和“上海做法”。同时,在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与各地一道做好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在更大范围推进制度型开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商务部坚持“由易到难、梯次推进,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压茬推进自贸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试点方面的工作。大家都知道,已经有两批试点,试验了110多条措施。这110多条措施里有100多条实现了更大范围的复制推广,也就是80条加33条当中,复制推广了77条加30条。2024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此次国务院又印发通知将上海自贸试验区77条试点措施进行复制推广。
下一步,商务部还将与各地方、各部门一起,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支持自贸试验区进一步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开展更高水平制度型开放试验。“压茬”就是干完一批、复制一批同时再研究一批。
一是开展更广领域的试点。密切跟踪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演进的趋势,进一步主动拓展试点对接范围,围绕促进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的发展,试点一批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创新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在更多领域制定数据出境负面清单,推出更多便利化举措,促进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动。聚焦人工智能、科技金融等前沿领域开展制度创新,打造高质量发展的生态样板。
二是开展更深层次试点。推进贸易投资更高水平自由便利,在市场准入方面加大压力测试力度,推动电信、互联网、医疗等领域有序扩大开放。聚焦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深化探索,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便利境外人员来华经商、学习、旅游,在入境居住、医疗、支付等方面推出更多便利化措施。
三是开展更大力度试点。用足用好已有试点政策和复制推广措施,进一步加强宣传解读,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拓展应用场景,形成更多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同时,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国际规则要求、国内改革需求和经营主体诉求,研究推进新一批试点试验,在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探索更多“从0到1”的制度突破,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为国家“试制度、探新路、测压力”的作用。
“来源:上海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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