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于当地时间2025年7月30日发布新的一项总统行政命令,暂停所有国家/地区的小额免税进口待遇。 此前,美国已多次发布行政命令,针对非法毒品(特别是芬太尼)的流入以及贸易逆差等问题,对加拿大、墨西哥以及中国和香港地区的产品征收关税或暂停免税小额待遇。
政策核心内容解读
取消普遍的免税小额豁免: 所有不受特定法律(50 U.S.C. 1702(b))管辖的进口货物,无论价值、原产国、运输方式或入境方式如何,都将不再享受19 U.S.C. 1321(a)(2)(C)规定的免税小额豁免。【备注:50 U.S.C. 1702(b)包含视频、艺术作品或出版物】 国际邮政货物特殊规定: 通过国际邮政网络发送的货物,除了特定情况外,也将被征收关税。对于国际邮政货物,运输承运人需按规定方式(从价税率或特定固定税额)收取并缴纳关税。 生效日期: 新规将于2025年8月29日美国东部夏令时上午00:01起生效。 执法和实施: 国土安全部、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等机构将负责实施,并可能要求进口商提供保证金以确保关税支付。 该行政命令强调,暂停免税小额待遇是为了防止关税规避,确保此前为应对紧急状态而征收的关税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特别是针对低价值物品可能存在的逃避执法和走私非法物质的风险。每项暂停决定都是独立的,且仅针对各自的紧急状态。
征税规则调整解读 对于通过国际邮政网络以外的方式寄送的800美元以下且原本符合小额免税条件的进口货物,将被征收所有应适用的关税和费用。 对于通过国际邮政网络寄送的小于800美元的包裹,需缴纳以下两种关税之一: 从价税:按照货物价值比例,征收与原产国有效IEEPA关税税率相等的关税。 从量税:对每件含消费品的包裹,根据原产国有效IEEPA关税税率分档征收,具体如下: (i) 有效IEEPA关税税率低于16%的国家:每件80美元; (ii) 有效IEEPA关税税率在16%至25%(含)之间的国家:每件160美元; (iii) 有效IEEPA关税税率高于25%的国家:每件200美元。
美国对中国IEEPA关税情况 2025年2月4起:美国就“芬太尼供应链问题”对中国、加拿大、墨西哥加征“IEEPA芬太尼关税”,其中对加拿大墨西哥的加征基本被“美墨加自贸协定”冲淡抵消了,对中国及香港地区加征10%关税; 2025年3月4日起:美国再次就“芬太尼供应链问题”对中国及香港地区再加10%关税,使得“IEEPA芬太尼关税”上调到了20%; 2025年4月9日起:美国对全球绝大部分贸易伙伴发起“IEEPA对等关税”(也称互惠关税),其中对中国的加征从34%短暂提高至125%,后经过日内瓦谈判,对我国的IEEPA对的关税恢复至34%,但其中的24%自2025年5月14日起至2025年8月12日期间暂停征收,暂停期间仅加征10%,经过瑞典斯德哥尔摩谈判后,双方目前推动在2025年8月12日到期后继续延长90天。 综合上述IEEPA加征批次可知,目前对中国的有效IEEPA关税税率=20%+10%=30% 按照5月14日中美日内瓦协议,通过美国邮政服务(USPS)运送的中国包裹,从量关税为每件100美元。按照新规,有效IEEPA关税税率高于25%的国家,从量关税为每件200美元。具体二者取哪个税率,还需美国海关进一步的执行说明。
新规影响和合规建议 依赖免税门槛向美国销售低价商品的跨境卖家,物流成本将上升,利润空间被压缩。 货物运至第三国中转、再通过小额包裹寄至消费者的路径也将受阻,对于做Drop shipping转运配送或直接代发货模式的卖家,将面临新的挑战。 此次政策调整短期阵痛虽不可避免,但倒逼行业从"低价倾销"转向"合规竞争",是机遇也是挑战。 未来存活的企业必将是将供应链韧性、产品高附加值与合规能力融合的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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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锦SHOW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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