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进口的医疗器械用于研发、展示的,可不办理相关注册或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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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综合保税区内开展保税货物租赁和期货保税交割业务的公告》(公告〔2019〕158号)明确了保税融资租赁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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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允许文物及文化艺术品在进境入区时实施简化管理,无需办理征税手续,即可在综合保税区内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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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WallTech(上海沃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宣布: 自2020年4月与瑞典邮政(PostNord)旗下全资子公司Direct Link正式签署合作协议,经过三个月的设计与开发调试,目前双方合作系统已于7月28号成功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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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2日-14日,由上海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亚马逊全球开店、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联合主办的“数字生机 为U而来” — 亚马逊全球开店云论坛暨直采大会即将启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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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禁止进境的外,研发企业从境外进口且在区内用于研发的货物、物品,免于提交许可证件,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开展保税研发业务,企业无须来回奔波,有效节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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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用非保税料件和委托加工成品免征关税和进出口环节增值税,但境内(区外)入区的委托加工用料件属于征收出口关税商品的,区外企业应当按照海关规定办理税款担保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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