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跨境进口食品负面清单,最严跨境进口食品监管要来了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


意见提出,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


商务部要会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建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将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以及因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等列入负面清单并实时调整。


海关要根据市场监管部门需要,按规定提供跨境电商企业、平台及境内服务商等相关信息,及时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


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责任。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召回监管力度,督促相关责任方及时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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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化,特别关注了跨境进口食品的管理。第八条明确要求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的监管制度,重点包括负面清单、部门联动、召回机制和责任追究,以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第八条摘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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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跨境进口食品的快速增长,它已成为跨境进口的最大品类,行业内早有预期,认为监管将逐步收紧。特别是在过去两年,海关已对部分食品成分实施动态布控,进一步加强监管。


这次政策将跨境进口食品纳入食品安全的重点监管范围,意味着未来相关政策会更加完善,监管力度也将持续加大,以确保进口食品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来源:界面新闻、亦年国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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