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再升级!2025 年末跨境进口食品管控加码,多口岸严审申报材料

近期,国内多个跨境进口通道陆续释放出监管强化的信号。多家从事跨境进口业务的企业在申报食品及保健品进口时,均被海关系统要求补充核验相关材料。与此同时,南沙、郑州等重点保税仓的关务部门也纷纷发出风险预警,指出一线进境报关的审核标准已显著提高。这一系列举措表明,跨境进口食品的监管工作已正式步入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轨道,行业的合规要求也随之水涨船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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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各地海关的反馈以及企业在实际申报过程中的操作情况,此次监管升级主要聚焦于材料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核心要求涵盖四大方面,同时针对不同启运国和原产国的食品、保健品,明确了差异化的审核重点。首先,企业资质核验力度加大,要求企业必须提供进口食品生产企业经所在国家或地区主管当局批准设立的证明文件,例如原产国官方颁发的营业执照,以此确保生产主体合规合法;其次,产品上市合规性证明成为申报必备材料,企业需提交原产地主管当局出具的官方食品自由销售证明或等效文件,以证明产品符合出口国(地区)的上市销售标准;再者,物流轨迹追溯要求提高,企业需提供从原产国(地区)到国内启运地(尤其是中国香港)的完整物流凭证,包括全程提单、报关单等,实现货物从源头到口岸的全链路可追溯;最后,原产地证明依然是核心必备材料,并且针对不同原产国的具体情况细化了要求,以避免出现“产地不符”的问题。
据业内人士反馈,两大核心保税仓口岸的监管要求有着更明确的方向性。12月11日,南沙保税仓供应链关务部门明确指出,在保税电商渠道进口的保健品中,若启运国和原产国均为中国香港,企业需准备好生产企业的官方资质文件以及原产地证明;若启运国是中国香港,但原产国不是中国香港,则需额外补充完整的物流轨迹信息。当天到港的货物中,因未满足这些要求而未能顺利放行。与此同时,郑州保税供应链关务也发出提醒,对于启运国是中国香港、原产国非中国香港的保健品,其一线进境报关单将全部转为人工审核,若资质或材料缺失,或者与货物实际情况不符,将直接不予进口;即便原产国是中国香港的产品,也需提前准备好生产资质和原产地证明,以备海关查验。
此次监管升级并非是突然发生的,结合2025年全年的监管动态,能够清晰地梳理出政策逐步收紧的脉络,跨境进口食品监管升级的核心时间线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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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以往跨境进口食品只是偶尔被要求补充海外食用依据的情形相比,此次海关系统不仅明确列出了所需材料的清单,还强化了人工审单环节。这表明跨境进口食品的监管模式已从“随机抽查”转变为“常态化核验”。特别是针对“国产一日游”等违规跨境产品,通过全程物流轨迹的核查,实现了精准监管,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市场秩序。
面对此次监管升级,我们依据自身在行业内的实操经验,给跨境进口企业提出了四大关键的应对建议,帮助企业规避清关风险。其一,企业要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政策的具体覆盖范围。虽然目前的要求主要聚焦于香港进口食品,但企业需同步留意后续政策是否会拓展至更多进口地区,从而做好长期合规的准备。其二,企业要仔细核查申报材料的完备程度以及格式是否合规。提前与生产企业、原产地主管当局进行对接,确保生产资质、自由销售证明等文件齐全,并且符合海关的审核标准。其三,企业要梳理完整的物流凭证,仔细核对从原产国到国内口岸的全程提单、报关单等资料,保证物流轨迹连贯且可追溯,避免出现“断链”的情况。其四,针对跨境电商进口的预包装食品与化妆品,企业要对照合规资质流程图逐一进行核查。当不确定货物是否符合政策要求时,要及时将产品资料提交给保税仓服务商和关务团队,与他们进行沟通,获取专业的判断和申报建议。

附录1:跨境电商进口预包装食品与化妆品资质核查的关键流程(文字整理)


一、跨境电商进口预包装食品资质核查的具体流程


  1. 1.前期准备阶段:企业首先要明确货物的启运国和原产国信息,将情况分为“启运国与原产国相同”以及“启运国与原产国不同”这两类场景,然后有针对性地梳理出所需的材料清单。

  2. 2.主体资质审核环节:企业要收集进口食品生产企业由原产国主管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者官方身份证明文件,以此确认生产主体已经获得了当地的合规审批。

  3. 3.产品合规证明检查步骤:企业需获取原产地主管当局出具的官方自由销售证明(或者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以此来验证产品符合出口国(地区)的上市销售标准。

  4. 4.物流轨迹资料整理工作:按照“原产国生产地→原产国出境口岸→启运地(例如香港)→国内进口口岸”这样的流程,整理出全程的提单以及各个对应环节的报关单,保证物流节点连贯、信息一致无误。

  5. 5.核心凭证补充完善:企业要准备好官方原产地证明,在证明上明确标注产品名称、原产国、生产企业、数量等关键信息,并且这些信息要与货物的实际情况以及其他材料的信息相统一。

  6. 6.申报前核对工作:将上述所有材料提交给保税仓关务团队,让他们核对材料的格式和内容是否合规,排查是否存在信息冲突或者缺失的问题,完成整改之后再提交给海关进行申报。

  7. 7.海关审核跟进事宜:等待海关系统进行审核,如果涉及启运国是香港、原产国不是香港的货物,要提前做好配合人工审单的准备,按照要求补充说明材料。

二、跨境电商进口化妆品资质核查流程(同时参照本次食品监管的逻辑,补充关键环节)


  1. 1.基础资质准备:收集化妆品生产企业在原产国官方颁发的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符合国内跨境化妆品成分合规要求的产品配方或成分表。

  2. 2.产品合规文件审核:获取原产地主管当局开具的自由销售证明。要是化妆品属于特殊类型,像防晒、美白类,还需额外准备对应功效的官方认证文件。

  3. 3.物流与产地凭证梳理:和食品的要求一样,整理从原产国到国内口岸的全程提单、报关单,同时搭配官方原产地证明,保证物流整个链路能够追溯。

  4. 4.国内合规完善:确认产品已经完成了跨境电商化妆品备案,备案要按照国内现行的监管要求来办理,并且备案信息要和进口货物的名称、规格、生产企业等信息保持一致。

  5. 5.申报校验与递交:和保税仓服务商一起核对所有材料的完整性,确认不存在资质遗漏、信息不匹配的问题后再进行申报,跟进海关的审核进度,及时响应补充材料的要求。

附录2:跨境进口食品合规申报所需材料清单(依据不同场景分类,具备直接可操作性)


一、通用基础材料(适用于所有跨境进口食品,不受场景约束)


  1. 1.进口企业资质文件:包括境内跨境电商企业的备案凭证以及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证书。

  2. 2.生产主体合规相关证明:进口食品生产企业由原产国/地区主管当局批准设立的身份证明材料(优先提供官方营业执照,若没有营业执照,则需提供主管当局出具的等效企业设立证明,该证明要包含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生产范围、审批编号、有效期等关键信息)。

  3. 3.产品上市合规相关证明:原产地主管当局出具的官方食品自由销售证明(要标注产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适用范围,明确写有“准许在原产国/地区上市销售”,加盖官方公章,并注明出具日期和有效期)。

  4. 4.产地核心证明材料:官方原产地证明(需符合中国海关认可的格式,信息要与货物标签、报关单一致,包含原产国/地区、生产企业、产品名称、数量/重量、唛头、出具机构公章等内容)。

  5. 5.货物基础信息资料:商业发票、装箱单、跨境电商进口货物申报清单(需与货物实际情况、物流凭证信息完全相符)。

二、差异化补充性材料(依据启运国/原产国的不同场景进行区分)

情景1:启运国和原产国相同(涵盖启运国、原产国都是香港的情况)


额外补充说明:无需额外补充(按照通用材料清单提交就行,关键要保证生产资质、原产地证明的信息一致)。


情景2:启运国是香港,原产国不是香港(这是当前监管重点核查的情景)


额外补充材料(物流全链路凭证,每项都不可或缺):


  1. 1.原产国到香港的出境报关单(由原产国主管当局或者海关出具,上面要标注货物从原产国出境的相关信息);

  2. 2.原产国到香港的全程提单(海运、空运、陆运提单都行,要体现出起运港是原产国口岸,目的港是香港口岸,收发货人信息要完整,并且和报关单对应);

  3. 3.香港到国内进口口岸的提单(要和国内报关单上的启运港、运输方式一致);

  4. 4.香港环节货物存放证明(这个不是必须的,部分海关会要求补充,用来证明货物在香港没有进行二次加工,只是中转)。

情景3:启运国不是香港,原产国也不是中国


额外补充材料:


  1. 1.原产国到启运国的出境报关单以及对应的提单(要确保物流轨迹从原产国一直延伸到启运国,不能有断链的情况);

  2. 2.启运国到国内进口口岸的报关单以及提单(要和货物申报信息相匹配)。


三、保健品专项附加材料(跨境进口保健品需额外提供,不区分具体场景)

  1. 1.产品功效证明文件:由原产国/地区主管当局开具的保健品功效官方认证材料(要明确功效的具体范围,且符合原产国对保健品的监管标准);

  2. 2.成分合规说明文件:产品成分表(需标注出所有原料的名称和含量,并且备注“符合中国跨境进口食品成分安全要求,不存在禁用成分”);

  3. 3.标签合规相关材料:已经完成备案的跨境进口保健品中文标签样本(要标注原产国、生产企业、成分、功效、食用方法、保质期、进口商信息等内容,符合中国的标签法规)。

四、材料合规规范(防止因格式或者信息方面的问题导致被退单)

  1. 1.文件语言规范:优先提供中文版本或者中英文双语版本,若为纯外文文件,需附上由官方认可的翻译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翻译件要加盖翻译机构的公章,注明翻译日期,保证外文和中文信息完全相符)。

  2. 2.公章使用要求:所有官方文件(像生产资质、自由销售证明、原产地证明、报关单等)都要加盖对应主管当局、海关或者企业的有效公章,公章要清晰可辨,不能出现模糊、残缺的情况。

  3. 3.信息一致性要求:所有材料里的“产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原产国、数量”必须完全统一,不能有任何冲突(例如提单上的产品名称和原产地证明不一致,就需要补充说明文件并加盖对应机构的公章)。

  4. 4.有效期规定:生产资质、自由销售证明要在有效期内,过期文件要重新开具,严禁使用过期或者即将过期(申报时剩余有效期不足3个月)的官方文件。

  5. 5.留存要求说明:所有申报材料都要留存电子版(高清扫描件,分辨率不能低于300dpi)和纸质版,海关后续核查时要在3个工作日内提供。


综合来看,到2025年末,跨境进口食品监管力度加大,这是行业走向规范化发展的必然走向,同时也对企业合规经营的能力提出了更为严苛的要求。建议各个跨境进口企业对此次政策调整予以高度重视,参照上述材料清单和核查流程,迅速对现有的进口业务进行梳理,提前把相关材料补充完整、将物流追溯体系加以完善,强化与保税仓、关务等服务商的联动对接,保证货物能够顺利通过申报审核,防止因文件缺失而造成清关延误、退单等损失,稳步应对监管常态化带来的挑战。

来源:航岸线进口供应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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