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涉外经贸新规要点:关税红利、跨境融资与出口检验三项变化

国庆假期前后,涉外经贸领域一批新规与便利化措施相继落地:中国—柬埔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自9月15日起实施,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范围扩至25种;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内外汇贷款新规、海关总署装运出口食品集装箱适载检验新规,同于10 月1日起施行。现将三项变化的要点梳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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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关税与通关:中柬互认落地,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扩围

中国—柬埔寨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自 9 月 15 日起实施。互认范围内的企业,通关时可享受较低查验率、实货检查优先查验,并配有指定海关联络员。

根据海关总署 2026 年第 135 号公告,9 月 16 日起新增 RCEP 和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输缅甸、柬埔寨,以及中国—柬埔寨自贸协定原产地证书自助打印,可自助打印的原产地证书范围拓展至 25 种。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即可在线申领、自行打印。

红利已落到具体单据上:北京关区首份自助打印的输柬埔寨原产地证书由中关村海关签发,相关企业出口的两台叉车凭该证书在柬通关关税由 15% 降为 0,获约 9 万元关税减让。


34 个经济体 · 60 个国家(地区)

中国已签署 AEO 互认协议覆盖范围,东盟成员国增至 4 个:新加坡、泰国、菲律宾、柬埔寨。

约 155 亿美元

2026 年前 8 个月中柬双边贸易总额,同比增长超过 22%。


02  跨境融资:国内外汇贷款新规 10 月 1 日施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内外汇贷款外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26〕23 号)自 10 月 1 日起施行,从三方面作出调整:

一是完善账户管理。国内外汇贷款实行专用账户管理;符合条件的具有货物或服务贸易出口背景的贷款,允许直接划入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

二是简化结购汇管理。按交易背景管理可否结汇,取消相关行政许可,借款人可凭真实性证明材料直接到银行办理购汇偿还。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业务办理要求与数据报送义务,外汇局将加强统计监测和核查检查。

对出口型企业而言,融资币种和资金使用方式的选择增多,可按未来现金流决定使用人民币贷款,或以国内外汇贷款配合出口收汇还款。


03  出口检验:食品集装箱适载检验新规同期落地

海关总署公告 2026 年第 136 号《关于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集装箱适载检验工作的公告》自 10 月 1 日起施行。商品范围由原 6 个号段 HS 编码调整为 13 位商品编码,涉及 2810 种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

承运人、装箱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在装运前,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境集装箱适载检验模块向存放地海关提交申请,并上传《出口集装箱适载符合性声明》,海关审核声明并抽查集装箱,合格方准予装运。检验结果 21 天内有效。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10 月 1 日是出口申报校验的起点,而非开始申请检验的时间。出口申报时海关将校验适载检验结果,校验不通过依法作退单处理,系统提示「集装箱号在合格库中不存在」,企业需提前完成申请并留出 21 天有效期窗口。


来源:榆林市外经贸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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