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丝路电商”为抓手 提升与共建国家数字领域经贸合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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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路电商’国际合作是落实共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的一项重要具体举措,经过六年多的发展,已经成为多双边经贸合作新平台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新亮点。”

10月1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共建“一带一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白皮书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副部长郭婷婷表示,目前中国已与30个国家签署双边电子商务合作备忘录,同时,中国-中东欧、中国-中亚五国电子商务合作对话机制以及上合、金砖等机制下的电子商务合作都取得了实打实的成果,可以用“三个携手”来概括。

一是携手共享市场机遇。




帮助“丝路电商”伙伴国拓宽优质特色产品销售渠道,相继组织开展了“非洲好物网购节”“买在金砖”“网罗东盟好物”等特色活动,受到各国政府和企业的好评。

同时,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带动伙伴国电商市场和电商产业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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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携手共推数字发展。




为伙伴国政府和企业提供了操作性和针对性较强的培训课程,帮助提升电商发展能力。

同时,举办“云上大讲堂”,为80多个国家开展线上直播培训,受到广泛欢迎。




三是携手共促规则对接。




坚持在“丝路电商”国际合作中加强规则、标准的互联互通,先后举办了超100场政企对话会、企业对接会等活动,与各国分享电子商务发展经验。

鼓励企业以产业链合作促进技术和标准的“软联通”。

创建“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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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们将顺应全球数字经济发展大势,以‘丝路电商’为抓手,提升与共建国家数字领域经贸合作水平。”郭婷婷表示。

一方面,将持续优化合作平台,主动对接伙伴国的诉求,通过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等平台推动深化合作,加快“丝路电商”合作先行区建设,探索合作的新举措和新路径。

另一方面,将不断拓展合作领域,进一步加强政策沟通、产业对接、地方合作和能力建设,加快推动数字支付、智慧物流等新领域发展,与伙伴国共同提升数字发展能力,共享数字发展机遇。



来源:国家商务部、外交部、国际商报
编辑:信息部

转载来源:上海市电子商务和消费促进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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