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举行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政策例行吹风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3年12月8日上午10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商务部部长助理唐文弘、上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华源和商务部自贸区港建设协调司司长杨正伟、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负责人何晓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任朱民介绍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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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例行吹风会现场(刘健 摄) 640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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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提问(刘健 摄)

封面新闻记者:

在支持上海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工作中,海关总署在货物贸易自由便利化方面有哪些安排?将对经营主体和消费者带来哪些便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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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晓睿(徐想 摄)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负责人何晓睿: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感谢你的提问,感谢你对海关工作的关注。一直以来,海关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的部署要求,积极支持上海“五个中心”建设。这次国务院印发的《总体方案》,涉及海关的工作聚焦在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和打造一流口岸营商环境等方面,主要体现为两个“着力”。

一是着力推动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贸易便利化体系。比如在《总体方案》中明确对境外启运,经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换装、分拆、集拼,再运往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中转货物,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实施检验。再比如对在境外实施符合要求的检疫处理后的特定品类的进口货物,我们会简化境内检疫措施。这些监管措施的不断优化,将有助于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推动货物贸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是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口岸营商环境。比如《总体方案》中明确,对于在上海自贸试验区进口的货物,允许境外出口商或生产商通过其在区内的代理人向海关申请预裁定,扩大了申请预裁定的主体范围,进一步增强企业对进出口贸易活动的可预期性。又比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进出口的涉嫌侵权假冒货物,海关依职权启动边境措施。对发现的过境涉嫌侵权假冒货物,海关可将货物相关信息通报给货物目的地国海关,这项措施进一步拓展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范围,进一步完善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体系,将更好地保护国内外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6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在上海等6个地区试点,目前海关正在落实相关措施。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若干措施》和《总体方案》的实施工作,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积极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率先开展压力测试,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不断提高海关的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全方位大力度助推上海首创性改革、引领性开放,在更高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增强发展动力和竞争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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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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