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协定》实施后,关税减让情况? 中尼双方最终零关税产品占总体税目比例均超过95%。其中,双方立即零关税产品占总体税目比例约为60%。在具体产品方面,中方实施零关税的产品将全面覆盖尼方主要出口产品,协定生效后,尼产的牛肉、虾、咖啡、可可、果酱、花生、冻凤螺、乙醇等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时,关税将逐步降至零,此外中方每年给予尼方食糖5万吨关税配额。 同时,尼方也将对中方主要出口产品实施零关税,协定生效后,中国产的汽车(包含新能源汽车)、摩托车、电池、光伏组件、服装和纺织品、鞋靴、水产品、蔬菜等大多数产品进入尼方市场时,关税将逐步削减取消。 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询 具体货物关税减让情况 “尼方关税承诺表” “中方关税承诺表”
《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与前期《早期收获》有什么不同? 2023年5月1日,《中国-尼加拉瓜关于自由贸易协定早期收获的安排》(以下简称《早期收获》)生效。在货物贸易方面,相比《早期收获》,《中国-尼加拉瓜自由贸易协定》的关税减让幅度更大,覆盖税号更广。《关税减让表》和《关税承诺表》所涉及的税目情况见下表。
如何享受关税减让政策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是《协定》项下原产货物,具备《协定》项下原产资格: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一些补充规则,如微小含量、累积规则、微小加工和处理、可互换货物或材料、包装、附件、备件和工具、成套货物、直接运输等。 具备原产资格的货物,可凭借原产地证书在进口国享惠。 出口货物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境内生产商及其代理人可以向我国签证机构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 扫描二维码 可查阅《原产地证书办理指南》 根据商品适用的“原产地规则”,确定商品在协定项下原产地标准。
运输过程需注意什么? 《办法》规定,从出口方运输至进口方的原产货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货物保有其原产资格: (一)未途经其他国家(地区); (二)途经其他国家(地区),除转换运输工具外,符合下列条件: 1. 货物经过这些国家或者地区仅是由于地理原因或者运输需要; 2. 货物未经过除装卸或者为保持货物良好状态的处理以外的其他任何处理; 3. 临时储存不超过180天; 4. 货物未进入贸易或者消费领域; 5. 货物在这些国家或者地区转运时始终处于海关监管之下。 原产地证书应当在货物装运前或者装运时签发,并自出口方签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 如果因不可抗力、非故意的错误、疏忽或者其他合理原因导致原产地证书未在货物装运前或者装运时签发,原产地证书可以在货物装运之日起1年内补发。补发的原产地证书应当注明“ISSUED RETROACTIVELY”(补发)字样,且自装运之日起1年内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加拉瓜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 供稿单位:关税处、天津河西海关、北辰海关 编辑:赵海建、崔姗姗、赵振林 审核:崔家杰、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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