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步申报”改革,我知道
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部署,海关统筹安全与便利、权利与责任、继承与发展、规范与创新,进一步提升监管服务能力、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贸易便利,对“两步申报”进口通关模式进行改革优化。6月16日,该模式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
优化内容
(一)整合申报模式。
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将现有的“两步申报”与“一次申报、分步处置”申报界面整合形成统一的申报入口。企业可分两步在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填报全部申报项目,符合要求的进口货物可在概要申报后提离,完成全部申报项目填报并被海关接受视为完整申报。超过规定期限完整申报的,海关依法征收滞报金。
(二)优化概要申报项目。
1.取消勾选“涉检涉税涉证”项目。
企业无需对进口货物是否属于禁限管制、是否依法需要检验或检疫、是否需要缴纳税款进行勾选。
2.完善概要申报项目。
在原必填项目基础上,增加“规格型号”“币制”“成交方式”3个必填项目,将“商品编号”的填制要求从6位调整为10位。根据安全准入等监管要求,对部分商品设置并动态调整最低申报项目。
(三)概要申报可上传随附的单据。
支持企业在概要申报阶段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传检验检疫证书等准入文件及合同、发票等单据。
(四)概要申报实施担保扣缴。
企业进口应税货物,应当在货物申报进口前向所在地直属海关备案税款担保。概要申报环节,海关根据概要申报项目计算并核扣担保额度,完整申报后按照企业申报税额重新核扣担保额度。企业缴清税款后,税款担保额度自动恢复。
(五)动态调整并公布“两步申报”负面清单。
实施禁限管制措施,关税配额管理,贸易救济措施,中止关税减让义务、加征关税措施,为征收报复性关税而实施加征关税措施的货物,进境特殊物品,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特定国家或地区进口食品,进口危险化学品列入“两步申报”负面清单,企业须填报全部申报项目,负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进行查询。
“单一窗口”企业申报
(一)“两步申报”企业适用范围。
根据海关信用管理相关规定,适用企业范围调整为境内收货人信用等级为非失信企业。
(二)“单一窗口”申报入口。
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整合后的统一界面申报。在“单一窗口”货物申报-进口货物申报下“进口报关单申报”/“进境备案清单申报”模块进行新模式报关单的填制和申报,“单一窗口”根据企业填制情况,提示可选择“概要申报”或“继续全项申报”进行报关单申报(失信企业应全项申报)。
在全面推广前申报的原模式“两步申报”可在“报关单查询”中进行查询,并完成完整申报。
(三)企业客户端系统改造。
“单一窗口”会于试点前发布预录入系统客户端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变更情况,企业按程序完成相关改造。“两步申报”新模式报关单对企接口文档,企业可以进入“单一窗口”门户网站,点击上方“开放平台”导航,进入“开放平台”版块,点击“接口文档”选择“货物申报”即可查看“两步申报”新模式报关单对企接口文档。
完整申报
在完成概要申报后,无需等待概要申报相关海关手续办结,企业在“单一窗口”查询“概要申报状态”为“概要申报审结”的,即可在“单一窗口”进行完整申报。
(一)完整申报申报时限。
除另有规定外,企业应当自交通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十四日内完整申报。完整申报规定期限届满前三日,“单一窗口”将提示企业及时进行完整申报。“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综合查询下“报关数据查询”,查询的报关单不同底色代表不同情况:黄色,代表当前日期距离完整申报规定期限不足3天,浅粉色,代表已超出完整申报规定期限。
超过规定期限向海关完整申报的,海关依法征收滞报金。如因口岸查验、取样送检及其他海关工作原因,致使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整申报的,企业可以向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
(二)原已概要申报报关单完整申报流程。
6月16日全面实施后,原“报关单数据查询”菜单下线,“报关单数据查询(试运行)”菜单名称修改为“报关单数据查询”,企业使用“报关单数据查询”查询数据时,支持查询新老数据,企业查询原概要申报数据可继续完整申报。
温馨提示:
5月1日以后申报并运抵的新旧模式两步申报报关单,根据新修订的《申报管理规定》未在运抵14日内完成完整申报的均将计征滞报金,请各申报单位按时完成完整申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供稿单位:天津新港海关、综合业务处
编辑:杨亚东、寇雪
校对:曲耿、曹力心
审核:姜枫、付秉峰
来源:天津海关12360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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