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吕大良13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1.37万亿元,同比增长10.3%,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6.3%,比去年同期提升了0.4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09万亿元,增长11.6%;进口2811.8亿元,增长5.5%。
吕大良介绍,跨境电商作为贸易的新业态,极大便利了国内外的消费者,从出口的主要商品看,主要是服饰鞋包及珠宝配饰、数码产品及配件、家用办公电器及配件,进口的商品主要是美妆及洗护用品、食品生鲜、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具。我国“跨境电商+产业带”发展成效明显,主要消费市场与进口目的地也高度相关,出口货物主要来自广东、浙江、福建、江苏及河南,进口的目的地主要集中在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和山东。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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