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跨境税费缴纳便利度,依据《关于跨境税费缴库退库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24〕4号),跨境税费电子缴库方式于2024年启用。本市跨境税费电子缴库方式适用于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申报的各类跨境汇款缴纳税费业务。今天,申税小微收集整理了一些相关热点问答,一起来看看吧! 问题一 什么是跨境税费缴库? 缴款人将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收、非税收入、社会保险费等各项税费款项跨境缴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包括跨境外币税费缴库业务和跨境人民币税费缴库业务。缴库方式分为电子缴库方式和通过向国库“待缴库税款”专户转账方式两种。 问题二 电子缴库方式下的主要业务流程? 第一步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局或至办税服务厅,完成纳税申报,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 第二步 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提供的收款银行信息及附言填写要求,向本市指定的国库经收银行(以下简称“收款银行”)的规定账户汇入外币或人民币。 第三步 收款银行在工作时间办理结汇结算,根据附言信息完成电子缴款。 第四步 如结汇结算或缴款中有问题,收款银行通知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联系纳税人处理。 问题三 选择“跨境税费电子缴库”方式开具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是否需要拿到国内银行柜台缴税办理? 不需要。打印该凭证用于纳税人核对应缴税款,了解跨境汇款操作流程,无需至国内银行柜台办理缴税。 问题四 汇款附言应注意什么? 汇款附言必须准确注明“纳税人识别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征收机关代码”这三个要素,用于收款银行发起电子缴款。三要素信息错误或缺失将导致缴款失败。 注意 若汇款时,不小心把附言的信息录错,请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每笔汇款仅有一次修改附言的机会,请尽可能确保在汇款时准确录入汇款账户信息与附言信息。
问题五 跨境汇款结汇后的金额不足以支付应缴税款,该如何操作? 纳税人应在汇款资金到达指定账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补齐剩余汇款,再次汇款的附言信息应与首次汇款一致,银行在收齐多笔汇款后,合并发起缴款操作。超期未补齐汇款的,收款银行将扣除汇兑费用后退回至原汇款账户。 问题六 跨境汇款金额在缴纳税费后还有剩余的,该如何操作? 缴款人汇款金额大于应缴税费金额的,收款银行于发起TIPS银行端查询缴税业务完成缴库后,及时将扣除汇兑费用后的多余金额退回原汇款账户。 问题七 因跨境汇款到账时间不确定,在申报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以后,在限缴期结束后税款还未到账,该如何处理? 收款银行发起银行端查询缴税时发现已过缴款期限,仍可正常办理缴库。因生成滞纳金需再次开具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的,由主管税务机关通知纳税人重新汇款缴库或采用其他缴库方式。 问题八 缴款结束后,是否支持打印税收完税证明? 支持。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完税证明开具”模块,选择“完税证明开具”界面,根据筛选条件查询选择对应的缴款记录,进行完税证明打印;也可至办税服务厅开具。 温馨提醒 若打印的完税证明丢失,可在电子税务局“完税证明开具”模块,选择“完税证明补打”界面,筛选条件查询选择对应的缴款记录,进行完税证明补打;也可以至办税服务厅补打。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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