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跨境电商出口 退运商品税收新政发布 政策速递 2026年2月6日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该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当前全球贸易环境下,跨境电商企业面临的高退货率和海外仓库存积压痛点,推出的一项具有极强针对性的扶持措施。该政策的核心逻辑在于通过阶段性的税收减免,降低企业出口转内销或库存回流的成本,进而增强中国跨境贸易的抗风险能力。 政策主要内容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跨境电商监管代码 1210、9610、9710、9810 申报出口的商品,因滞销、退货,在出口之日起 6 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食品除外),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环节已缴纳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按照内销货物退货相关税收规定执行。其中,采用 1210 监管方式出口的商品,须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 型)出区离境之日起 6 个月内,退运至境内区外。 政策轻解读 从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以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申报出口的跨境电商商品,若因滞销、退货,在出口之日起6 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可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时已缴纳的出口关税也可予以退还。 这项政策覆盖四类跨境电商出口模式,具体如下: 1.1210 保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备货模式)企业先将货物运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物流中心(B 型),完成理货、分拣,货物入区即可视同出口并办理出口退税。境外消费者下单后,再从保税区直接发往境外。 2. 9610 跨境电商零售出口(B2C)国内商家直接面向境外个人消费者销售商品,通过快递、邮件等方式,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达境外消费者手中。 3. 9710 跨境电商 B2B 直接出口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 4. 9810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B2B2C)境内企业先将货物批量出口至境外海外仓进行仓储,待境外消费者下单后,再从海外仓就近发货、本地配送。 原状退运 所谓原状退运,核心要求是商品最小单元形态保持一致,不得额外加装配件或进行加工改造。 同时政策也结合跨境电商实际操作场景,给予合理放宽:因拆箱查验、质检、安装、调试等环节产生的形态变化,以及因产品检测、客户试用导致的合理损耗,均在允许范围内。 企业若要享受此项税收减免政策,须保证商品原样退运,不得新增配件、更换部件或提升商品价值。 建议企业对因滞销、大额订单退回的货物,做好开箱拍照、视频留存等凭证,便于海关核查。 对电子产品等带有序列号(SN 码)的商品,需确保进出境序列号一致,避免影响退运办理。 严禁出现偷税、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者将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正誉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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